2017年新疆人家中的采暖方式將再度發(fā)生變化,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10%。 “電氣化新疆”是在終端能源消費環(huán)節(jié),使用電能替代煤、油、氣的能源消費方式。烏魯木齊、阿勒泰、塔城等部分試點地區(qū)采用風電供暖,為加快推進“電氣化新疆”,新疆提出了具體目標:2016年爭取實現電能替代電量50億千瓦時,其中完成工業(yè)替代電量40億千瓦時,完成全區(qū)4蒸噸及以下煤(油)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;地州市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的新建公共和公益建筑及民用建筑采用電地暖試點,對市政燃氣供熱管網和燃氣管網未覆蓋區(qū)域新建建筑使用電地暖,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0.5%;公共機構及事業(yè)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%。
2016年12月14日,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網發(fā)布新政辦發(fā)關于印發(fā)《加快推進電氣化新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,提出加快推進電氣化新疆,“十三五”期間,力爭實現電能替代電量累計330億千瓦時,年均替代電量保持10%-20%的增速。
2017年,實現電能替代電量約60億千瓦時,增長20%,其中完成工業(yè)替代電量50億千瓦時,增長25%;完成全區(qū)10蒸噸及以下煤(油)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;實現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電地暖和原天然氣集中供暖區(qū)域改為“氣電互補”方式供熱,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1%;選定1-2批試點城鎮(zhèn)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。
2018年,實現電能替代電量70億千瓦時,增長17%,其中完成工業(yè)替代電量約60億千瓦時,增長20%,其中完成全區(qū)50蒸噸及以下煤(油)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;實現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電地暖和原天然氣集中供暖區(qū)域改為“氣電互補”方式供熱,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2%;公共機構及事業(yè)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%。
為推動建筑領域電能替代,新疆將提高居民家庭用電利用率,具體做法為:
對新建的居民小區(qū)和市政熱管網未覆蓋地區(qū)(或熱力管網末端),采用發(fā)熱電纜、碳晶板材料分戶電地暖或電鍋爐集中供暖模式;逐步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;對原有小燃煤鍋爐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區(qū),逐步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;對已改造為天然氣鍋爐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區(qū),增加電鍋爐作為補充,利用峰谷電價,實現“氣電互補”,提高供暖安全可靠性,降低運行成本;烏魯木齊市作為電氣化新疆綜合試驗區(qū),率先做好電采暖方面的引領帶頭作用;
適時舉辦高水平家用電器產品展覽活動,擴大家用電器使用范圍,提升智能家用電器的普及率,并加大民用建筑的電能替代試點力度。
對新建的機關、學校、醫(yī)院、商場等公共場所,采用電地暖方式供暖;部分已建成具備改造條件的單位,可逐步改造為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。充分利用新能源棄風(光)電量及現有設施開展電鍋爐采暖技術,加快實施烏魯木齊達坂城、阿勒泰、塔城棄風供暖試點項目,并進一步擴大試點項目面積。各地州市積極推進夜景亮化美化照明工程。
《方案》提到,為實現低電價利民目標,我區(qū)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研究出臺擴大電采暖期間峰谷分時電價,拉大峰谷分時電價差政策,不超過當地居民采暖期每平方米的補貼價格,盡快出臺我區(qū)電采暖優(yōu)惠電價政策;研究制定長期電采暖電價政策,確保電地暖項目有序推進。
電能具有清潔、安全、便捷等優(yōu)勢,實施“電氣化新疆”對于推動能源消費革命、落實國家能源戰(zhàn)略、促進能源清潔化發(fā)展意義重大,是穩(wěn)增長、調結構、促改革、惠民生、促就業(yè)的重要舉措。